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发表时间:2025-11-18 16:43
尊敬的消费者、相关监管部门: 为积极响应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的更新,浙江稻花香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 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 一、提前实施标准 我司决定,自 2025年11月25日起,新改版产品的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下列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: · GB 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 · GB 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 二、实施范围 本次提前实施涉及我司生产的方便米线(鸡汤味)、方便米线(香辣味)两个产品。 三、承诺与说明 我司承诺:自上述日期起生产的在实施范围内的产品,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设计、制作和使用食品标签,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特此声明。 浙江稻花香食品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|